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202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5年依法治市委发1号文)和《2025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依法治市办发3号文)相关要求,结合市民政局职能职责,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各项任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内容。2025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7次,机关支部学习法律法规19次,每季度开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法治方式推动日常工作的能力。
(二)高位部署推进,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市民政局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强化民政干部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内容的学习掌握。
(三)聚焦行政执法,提升法治建设质效。加强民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执法培训并完成2人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和换发。新考录的2名公务员均参加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实现持证上岗率100%。根据执法需要,新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确保执法活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权限。在社会组织管理领域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范登记、变更、注销等环节的审批与监管流程。截至目前,共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登记许可事项35件,执法程序规范、标准公开,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重大投诉或争议。并严格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市属160家社会组织展开了抽查检查。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共抽查35家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经营状态、业务开展、内部管理及财务运营等各个方面全面覆盖检查,旨在规范社会组织运营,提升其服务质量与合规性。
(四)统筹民政资源,加强法治建设宣传。依托民政职能,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中华慈善日”“敬老月”等重要节点,面向公众及养老机构等特定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与专题培训6场,在养老机构、公园等老年人集中场所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累计答复政策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利用“520”等节点在婚姻登记中心开展普法,累计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开展殡葬政策宣传3次,发放材料500余份,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强化备案监督,夯实法治政府基础。一是加强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范审查程序,提升文件质量。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中的保障作用。三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完善出庭应诉和案件协调机制,通过强化庭前调解、推动争议实质化解等方式,妥善处理涉及婚姻登记等行政诉讼案件,2025年处理(2025)内2201行初26号行政败诉案件1起,进行分析整改,同时严格及时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和裁判文书。
(六)立足主责主业,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一是织密社会救助网络。截至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730户18241人,发放低保资金8599.46万元(年度新增930人,退出1069人);供养特困人员668户674人,发放特困供养金890.09万元(年度新增53人,减少27人)。在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基础上,2025年对14288名困难群众开展摸排,纳入低保、特困供养633人,实施临时救助990人次。强化信息共享,市民政局向有关部门推送低保、特困人员信息13.6万条,接收农科、医保等部门共享数据4.7万条。二是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扎实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改,排查2022年以来死亡仍领取高龄津贴及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人员905人,追回资金15.135万元;排查2024年需补发高龄津贴人员321人,补发金额4.05万元;对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30.46万元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进行复核,核准发放14.985万元。落实养老机构押金管理,督促全市机构公示收费标准,为26人退回或折抵押金7.8万元。推动落实助餐支持资金21万元。三是加强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目前保障67人,发放保障金103.52万元。开展发现报告培训4场(共7节),覆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教师、医务工作者等257人。四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成2024年度年检,参检社会组织147家(年检141家,未年检正办理注销)。强化资金监管,督促社会组织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有序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宣传,首部宣传片“走进行政区划,弘扬历史文化”已发布,第二部预计12月中旬推出。同步完成乡村地名信息采集300余条(涵盖自然地理实体、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等)。六是优化提升社会事务水平。持续完善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将成吉思汗公园设立为婚俗改革公园,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迁至公园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楼。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全有序保障清明、中元节等节日期间祭扫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民政领域新增任务及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队伍需加强专业素养,深入掌握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民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范围广,持证执法人员仅2人,力量配备不足,日常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工作推进深度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带头作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组织养老、殡葬、社会组织等执法相关股室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行政行为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与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为民政领域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计划2026年新招录1名公务员,充实法治人才储备。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突出政治标准,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创新普法方式,依托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清明、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加强宣传,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民政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深入人心。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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