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亦是全国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之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国家信访局“五项重点任务”与自治区“法治化质效提升”部署,以双向规范”为导向,聚焦“四应四不”问题破解,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建设,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锚定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工作根基
(一)深化理论武装
建立党组“第一议题”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纳入党组学习计划12次,组织干部专题研讨2场,实现全员法治素养轮训全覆盖,推动“以学促干”长效机制落地。
(二)压实法治责任
明确局内各股室法治职责清单,将依法受理率、规范办结率纳入年度考核,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全年开展法治履职自查2次。
二、聚焦规范提质,提升依法办访效能
(一)优化案件处理流程
严格执行“登记-甄别-受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电子化监管。上级通报“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化解。
(二)强化多元化解联动
坚持依法化解矛盾,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形成开展信访工作于法有据、解决信访问题依法依规、群众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拓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广度深度,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四下基层”模式。
(三)深化“双向规范”治理
一方面规范信访部门履职,开展行政民生类信访事项评查3次,整改程序不规范事项30余项;另一方面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对缠访闹访行为依法疏导处置,联合公安部门查处违法信访案事件50余起,实现“维权”与“维稳”有机统一。
三、创新宣传载体,营造依法信访氛围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
本年5至8月份联合盟市两级多部门多次在五一广场举办“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提升法治化质效”“普法”等宣传活动,设置法律咨询台、人民建议征集箱,发放宣传手册7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00余人次。
- 拓宽基层宣传渠道、强化新媒体传播
在“乌兰浩特信访文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案例警示5期,制作“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知识分享”等栏目10余条,累计阅读量超5000次,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
四、存在的问题
复杂案件法治化破解能力不足:部分涉多部门、跨领域案件协调难度大,法律专业支撑有待加强;
基层信访法治建设不均衡:偏远苏木乡镇宣传覆盖不足,调解员专业素养需进一步提升;
信息化与法治化融合不深:信访系统数据分析应用不足,对源头性问题预警能力较弱。
五、2026年工作计划
建强专业队伍:联合党校开展基层信访干部法治轮训,聘请法律顾问常态化驻点服务,提升复杂案件处置能力;
深化源头治理:开展“法治信访进乡村”行动,建立乡镇信访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年内实现基层宣传全覆盖;
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部门联动考核办法,将法治信访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评,压实源头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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