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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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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法治建设报告

为强化法治建设,丰富执法普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属14个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员和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统筹负责组织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培训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读书班,并为党员干部配发《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等读本,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提升法治理论和实践引领力。

  • 认真部署年度法治工作

对照上级及市政府法治工作要求,制定《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规划》和《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时间节点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食品安全周、化妆品宣传等确保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和参加上级组织的法治培训。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组织的法律培训等,完成各项考试。

  • 加强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刑衔接

制定《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刑衔接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无行刑衔接案件,2025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均已办结,其中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5件、驳回复议请求4件、维持复议决定13件、对于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回复,回复率达到100%2025年至今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3件行政诉讼案件已撤诉,一审败诉1件并已针对败诉案件制作案件分析报告,积极整改。

  • 落实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工作

建立《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具有专业资质的法律顾问,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我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我局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参考盟级清单梳理制定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两张清单”,其中涉及行政执法事项清单850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149 项“两张清单”均已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并将所有事项录入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均能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内蒙古“互联网+监管”行为信息采集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2、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同时制定了《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充足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明确了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如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听证、留置送达等)、记录要求、存储管理和调取使用规定。本年度适用音像记录条件的执法活动,均按要求进行了全程记录。

3、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并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了决策事项、责任部门等关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

2025年,乌兰浩特市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施行为契机,继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乌兰浩特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均已建立起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各自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政策措施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1.2025年截至9月底,乌兰浩特市各部门共开展文件和政策措施增量审查37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件,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2.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5年3月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政策措施线索。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对乌兰浩特市各部门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025年截至10月29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件。

4.开展2025年度政策措施抽查工作。共抽取文件和政策措施20件,经审查评估,上述文件和政策措施没有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八)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

1我局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发力点,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2加强对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由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制定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一)》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不予和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确保处罚公正合理,目前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未出现因处罚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但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思想认识有待深化,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在执法过程中与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诉求回应不够及时,有时存在机械执法、简单执法现象。    

()基层执法力量薄弱

基层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严重不足,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食品、药化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日常监、监管到户工作内容繁杂,监管数据统计、人工台账数量多,已经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造成监管不及时问题。

()普法形式单一

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待进一步整合,涉企普法精准性不足,未能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制定法律指引。宣传方式仍以传统展板、条幅、传单为主,小微企业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法治素养

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建立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纳入考核内容,激励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丰富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在原有宣传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精准普法,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制作系列普法产品,提高普法宣传的吸引力。

之后,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乌兰浩特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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