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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3-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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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引领,筑牢依法执政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党内法规、行业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学习范畴,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夯实依法决策思想基础。

  2.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法制审核重点包括执法主体合法性、程序合规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等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防范执法风险,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执法体系:完成乌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乌市疾控中心机构整合,挂牌成立乌兰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兰浩特市卫生监督所),设立综合监督股统筹执法工作,制定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

  2.严格执法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并执行《乌市卫健委“亮证执法”制度》《乌市卫健委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严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裁量工作,确保处罚合法、适当。2025年组织3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评查与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年内开展执法培训4次累计80人次,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

  4.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运用说法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4次。

  5.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乌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乌市卫健委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乌市卫健委行政案件移送标准》《乌市卫健委行政案件移送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与程序。

  (三)聚焦重点领域监管,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1.深化专项整治: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为重点,开展医疗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监测、游泳场所卫生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医美机构298家,下达卫生监督所意见书1125份。

  2.严打非法行医: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行业整治核心,依托日常监管与投诉举报线索,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将无证经营机构及非法行医个人纳入失信主体黑名单公示。2025年接到非法行医投诉举报35件,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及反馈,其中立案并给予行政处罚11件,罚款25.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519万元。

  (四)组建医疗应急队伍,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印发《乌兰浩特市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应急保障预案》。健全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及综合协调和危机沟通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组建包含急诊与危重症医学科、感染管理、流行病学、卫生应急管理、卫生监督、心理、宣传等32人的市级综合性医疗应急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优化法治服务机制,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与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我委已于今年6月完成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现行796项政权力事项已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步公开审批标准、服务指南等办事信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体系:对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服务,对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强化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导向作用。

  (六)夯实普法宣传基础,营造法治氛围。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与工作台账,结合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走进蒙牛乳业、华润雪花啤酒等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发放材料1860余份。

  2.创新宣传形式:针对非法医疗美容等热点问题,举办“以案释法、法律大讲堂”培训;通过LED滚动播放、工作群推送等方式,循环宣传法律法规6部200余条次,覆盖群众300余人次。

  (七)构建多元处置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乌市卫健委行政调解工作方案》《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协调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

  2.发挥行政调解监管作用:充分激活行政调解职能,对患者提出的调解申请,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与医疗行业规范开展调解工作,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也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2025年我委共受理行政调解2起,以法治方式保障纠纷处理的公平性与权威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法治思维深度不足: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在医疗服务等环节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培训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

  2.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与数字化归档系统建设滞后,线上监管手段应用不足,对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精准度有待提高。

  3.普法宣传实效性不强:普法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够,针对老年人、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举措不足,“以案释法”案例库建设滞后于实际需求。

  4.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与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不够完善,在跨领域违法案件处置中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化法治能力建设:优化培训内容体系,增加医疗纠纷处置、行政复议等专题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执法骨干案例释法”机制,每季度开展法治能力考核,倒逼法治思维养成。

  2.打造精准普法品牌:围绕传染病防治法新修订内容等热点,编制针对性宣传手册;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扩充“以案释法”案例库,增强普法感染力。

  3.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成果,梳理执法与服务中的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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