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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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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依法统计根基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防治统计造假、提升数据质量纳入年度重点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直达末端。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分别进行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相关内容的学习。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法 4 次。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研究防惩统计造假、执法规范等问题,实现统计法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数据质量与执法检查

采取上下联动、重点核实和抽查检查等方式,开展全市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全年已172家企业的重要统计数据指标进行了数据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按照要求制定《乌兰浩特市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工作主要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进度、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全年完成“双随机”抽查企业18其中跨部门3家,统计执法15家数据质量显著提升。

(三)普法宣传与法治教育

(一)紧抓“关键少数”学法。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助力领导干部深化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以统计监督为抓手,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着力增强“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意识与依法治统能力,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制度体系,完善落实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执法监督与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协同融合机制,强化统计监督成果的运用与宣传。

(二)坚持常态长效学法。将普法宣传与统计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局机关内部常态化学法用法。通过线下授课与线上教育 “双管齐下” 的模式,依托各类平台学习资源,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开展基层统计普法教育。组织参与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持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水平与违法案件查处能力。

(三)加大送法上门力度。结合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走访调研等工作,在统计调查与统计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交互式、嵌入式统计普法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以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统计基层单元为载体,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针对性普法。结合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推进精准化普法宣传,引导调查对象自觉遵法守法。

(四)抓好关键节点普法。聚焦 “9・20” 统计开放日、“12・4” 国家宪法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贴近群众开展集中宣传。通过现场宣传、知识竞答竞赛等多样形式,搭配个性化、专题化统计普法产品,广泛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与依法统计基本理念,普及统计基础知识。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以及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二、存在问题

对基层单位新的《统计法》宣传深度不够,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了解,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特点缺乏对特定人群的精准普法,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识、理解和配合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精准对接受众需求,针对企业统计人员、基层干部、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定制差异化宣传内容。融合新媒体渠道,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案例解读、法条科普、互动问答等鲜活内容。

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定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流程、证据收集等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日常工作,做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制度落地、数据质量、执法能力三大核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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