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并按照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上及说明书中标注燃烧性能等级,此次共指导企业2家,其中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在出厂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的0家,使用标识管理的企业0家,使用标识管理的产品共18立方。二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辖区内建筑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产品质量管控体系等底数,并组织开展专项抽检,重点检测保温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导热系数、尺寸稳定性等关键指标,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此次行动共现场检查生产企业3家、销售单位4家。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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