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市分局对盟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1 09:24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盟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答复

  包海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乌兰浩特市一水厂上游归流河两岸水源地保护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并与市水利局及水源地管理单位成泽水务公司进行了沟通协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所反映的一水源地滩涂水土流失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区域滩涂确实存在水土流失现象。近年来,汛期短时强降雨频发,导致归流河水位急剧涨落,加剧了河岸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目前,河岸线已逼近2、3号水源井,对水源地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已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切实保障水源安全,我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一)强化监管与协调联动。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河道水土流失治理主体为水利部门,水源井日常运维管理由成泽水务公司负责。二是加强统一监管,我局持续加强对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管。根据历年监测数据,一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三是推动部门协同,已与水利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强化归流河相关河段的治理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成泽水务公司落实水源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其加强水源地(特别是临近侵蚀岸线的2、3号井)的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并提升相关风险水源井的应急防护能力,完善应急预案。

  (三)积极谋划生态修复项目。针对水土流失及岸线侵蚀问题,我局积极指导并协助相关部门谋划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期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

  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严格监管水源水质,确保供水安全。二是持续督促成泽水务公司落实巡查防护责任。三是跟踪协调水利部门实施河道治理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符合中央资金导向的水源地生态修复项目前期工作,申报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地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5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