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盟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以《乌兰浩特市21-25年度采伐迹地更新情况台账》为基础,对2021-2025年度林木采伐更新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重点围绕采伐后未更新、更新质量不达标及林粮间作等问题,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争取2026年春季完成整改,全旗全面禁止林粮间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2025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753张,面积1140.6728公顷,经摸排2021-2025年采伐迹地未更新面积303.4084公顷;未更新地块均为2025年秋季以后办理采伐,林农未到更新时间,2021-2024年采伐迹地部分更新成活率不够,我局于2026年重新核查,下达督促造林通知书和更新合格书。
二、整改措施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迅速部署、精准施策,已推进实施一系列整改管控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林木采伐制度。2025年先后下发《乌兰浩特市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关于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人员的学习会议,规范林木采伐办理流程,加强采伐迹地更新管理,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督促整改。将采伐迹地更新管理纳入林草长考核目标体系,各级林草长、网格员加强对采伐迹地的监管与管护力度;建立林木采伐黑名单,将伐后未完成更新任务的责任人(单位)纳入采伐黑名单,不再受理其任何林木采伐申请,直至完成更新为止;对未完成更新的责任人(单位)分别下达了《按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的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其在2026年春季完成更新任务,逾期未完成更新将依法严厉打击。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多元化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在省道沿线擎天柱广告牌张贴禁止林粮间作宣传标语;在苏木乡镇集市开展集中宣传,发放政策宣传册;通过手机彩信推送短视频宣传资料;组织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网格员入户走访,与林农签订承诺书,以致广大林农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全方位引导林农了解政策要求,自觉合法经营林地。
四是严厉打击形成震慑。2025年,对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但仍未完成造林更新任务的违法行为,坚决移交执法中队进行查处,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规范事前审批。在审批林木采伐设计的同时审批迹地更新设计方案,并由林农与林地发包方签订协议,林木采伐后需按林草部门审批的方案按期限完成造林任务,否则由发包方收回林地经营权。
二是加强事中监管。为防止越界采伐、超量采伐、串树种采伐、擅自改变采伐方式等违法行为发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乡镇林业站统一送审采伐申请材料,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伐中监管。
三是强化更新验收。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79号文件要求采伐当年或翌年春季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2024年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8号文件要求伐后第一个造林季完成更新造林。因此采取采伐更新地块进行年内两次验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构成违法及时移交查处。
四是及时移交长效管护。对验收合格的造林地块,第一时间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明确属地网格员管护责任,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护机制,加强后期抚育管理指导和监管,确保更新造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2026年1月5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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