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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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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991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动态类信息1000余条,发布以市政府及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37篇,主动公开、刊发政府公报3期,征集调查5期,通过“智慧乌兰浩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70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办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范化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专项清理结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依法开展存量信息清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不发布涉及国家安全和不符合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强化内容共享和资源互通,提升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智能化服务平台。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优化政务新媒体矩阵,更好运用政务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

  持续强化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指定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台账,对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守好网上信息公开主阵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6

 6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动态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失效信息清理工作存在滞后性;二是创新亮点工作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常态化更新机制,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失效文件动态清理台账,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认真谋划政务公开创新亮点,积极开拓思路,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在打造特色亮点上求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相关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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