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召开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乌兰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代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局党委成员、市公安局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服务保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置于公安工作突出位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排查化解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配合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依法整治“黄赌毒”、黑恶势力等突出问题。优化农村地区警务运行与服务,保障农村各项改革顺利实施,切实提升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
会议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其他部门党组织书记作了书面述职。代黎明同志对现场述职的支部书记进行了逐一点评。
会议指出,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能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抓强整树”系列活动,能够按照市委和盟局党委关于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坚持标准化党建、经常性教育、正规化管理一体推进。通过一年的工作,党建意识、党建能力和水平、党建工作实际效果、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都有了明显提升,党组织设置有了进一步优化,队伍精神面貌有了改观。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公安机关政治属性,教育引导全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时刻严守纪律规矩。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第一政治要件”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对党忠诚体现在本职岗位、落实到日常言行。要把责任担当压得更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务干部直接责任,要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切实树立起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责任导向。要把融合发展做得更深。坚持用党旗引领警旗、用党务提升警务,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建立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党员突击队,推动党建功能与打防犯罪、技术攻关、为民服务、基层治理等充分融合,深化典型选树、表彰奖励和暖警爱警,激励党员民辅警投身一线实战。
会议还就2025年度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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