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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公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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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职业行为,坚决遏制违规补课乱象,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落实五个严禁

(一)严禁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自有住房、租借房屋、地下室、仓库等隐蔽场所开办补课班,或参与此类场所的有偿授课活动。

(二)严禁在职教师通过组织、诱导、强制等任何方式,要求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严禁利用课堂教学暗示、组建家长群引导等隐蔽手段,怂恿学生及家长参与有偿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任何教学、教研活动,不得在培训机构兼职任教、领取报酬。

(四)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便利,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及家长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便利条件。

(五)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一对一、一对多等私人家教服务,包括以高端辅导”“住家教师等名义开展的隐蔽性有偿补课。

二、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责问责

全体在职教师要强化自律意识,牢记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使命担当,自觉恪守师德规范,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诱惑,主动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自觉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对查实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将严格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规定,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降低岗位等级、撤销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一)举报内容

举报需提供具体线索,包括违规补课教师姓名、所在学校、补课时间、具体地点、补课形式、收费标准及相关证据(如图片、音视频、文字记录等),确保线索真实可查。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482-82136350482-8245455(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举报邮箱:wlhtsjyjjjb502@163.com

希望全体在职教师严守纪律底线,家校社携手共建清朗教育环境,让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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