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 蒙文 | 繁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9 17:11
(2026年1月9日乌兰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策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彬彬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琳同志市人民法院葛根庙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汝建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邢璐璐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俊宏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