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为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保障全体成员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决策的公平公正,现就失联人员联系登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失联人员界定
本公告所指 “失联人员”,系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经村集体多次尝试通过电话、微信、亲朋转告等合理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仍无法取得有效沟通,且未主动与本集体经济组织联系说明情况的人员。
二、联系时限及方式
限期要求:失联人员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截止日期:2026年1月11日)主动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取得联系。
联系人:红联留守处书记 朱国珍
联系电话:13704798096
三、权利告知及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组织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参与成员变动审议、章程修改表决等集体事务的决策权。
若失联人员未在上述限期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有效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权,同时在本次成员变动审核、章程修改表决等集体决策事项中,不再享有决策权。本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据相关规定及登记情况,开展后续集体事务决策工作。
四、其他说明
请各位成员相互转告,协助通知本公告所指失联人员及时与本集体经济组织联系,避免其合法权益受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红联留守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红联留守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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