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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召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条例》专题学习会

来源:乌兰浩特市微普法 发布时间:2026-01-0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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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条例》,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能力,1月5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学习会,矫志伟副局长主持会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工作人员及各镇、涉农街道司法所所长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强化内部层级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镇、涉农街道司法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环节,其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基层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度和法治环境的质量。此次会议旨在推动《条例》精神直达基层“末梢”,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

  解读环节紧扣基层实践需求,系统梳理了《条例》中关于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程序等核心规定。重点结合乡镇(街道)执法实际,阐释了司法所在协调监督属地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具体任务和履职路径,明确了“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如何落实”的操作要点。会议强调,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着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环境。

  会议要求,各镇、涉农街道司法所所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带头学习、准确掌握《条例》精髓,并迅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传达学习。要坚持学用结合,将《条例》规定主动融入对综合行政执法等活动的日常协调监督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注重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的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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