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乌兰浩特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乡土人才孵化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注销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乌兰浩特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乡土人才孵化中心 ”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的注销资料复印件报我窗口备案。
2026年1月5日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红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