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乌兰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推进机制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
根据中央、自治区、兴安盟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乌兰浩特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7月3日,市委书记曹智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统筹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学习159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专题课程,累计培训2032人次。
(二)提升法治政府工作水平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高质高效推进“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实,截至目前已为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事项7400余件。我市在全盟率先推出特色“个转企”一件事,目前已为50家个体工商户提供“个转企”服务。我市已与全国11个省市66个地区达成合作,围绕150项跨省通办事项、274项全区通办事项精准开展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4169件,办理“全区通办”事项4231件。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完成全市27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变更和158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96件。积极推广运用“智慧法治”平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件,行政检查36次。
3.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治保障
印发《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条件和备案审查重要内容,开展涉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未发现此类规范性文件。
(三)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1.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先后向基层立法联系点成员就《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等4部法规条例开展意见征集,提出修改意见6条,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备案程序,从严落实纠错机制,今年制发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向上级备案,备案率100%。同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5次,经梳理确定继续有效的文件有13件、废止1件、失效11件。
(四)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出台的《乌兰浩特市河道采砂规划(2025年—2029年)》《乌兰浩特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完成必要法定程序,公布和填报至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中。
2.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配备率100%,今年以来,法律顾问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13件,包括为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76件,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31件,协助审查重要合同协议118件,参与复议诉讼等案件165件,参与处置涉法信访及突发事件62件,完成其他委托事务61件。
(五)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市直赋权部门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的协作配合。严格规范委托执法,依法公布行政执法主体71个。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经动态调整,形成641项免罚、652项轻罚清单。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动,制定《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2.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印发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及趋利性执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集中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95卷,发现并整改问题369个。拓宽监督渠道,建立“政协+司法行政”联合监督、行刑反向衔接、12345热线助企协作、执法监督与复议衔接四项机制。深入450余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问卷调研,对485件涉企行政处罚进行电话回访,收集并整改问题建议48条。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4次,覆盖32个行政执法部门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健全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我市已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支,同时构建覆盖镇(园区)、街道、嘎查村(社区)两级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共132支。建立覆盖市、镇(园区)街、嘎查村(社区)三级的灾害信息员体系,275名信息员全面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报送和隐患排查等工作,实现基层应急岗位全覆盖。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修订完善《乌兰浩特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提升队伍依法处置能力,应急管理指挥服务中心开展防汛线下会商研判3次、集中办公2次,启动防汛四级响应2次,组织防汛风险隐患检查巡查18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次、防火应急演练1次。
(七)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全市4个基层法庭,15个派出所、司法所均建立“四所一庭”联动调解室,召开“四所一庭”联席会议43次。今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3352件,发放“以案定补”补贴51.9万余元。
2.完成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市级综治中心及15个镇街级综治中心分别建成并全部投入运行。截至目前,市综治中心已组织36家职能部门、6个中心、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心理服务”社会力量入驻中心,累计接待来电来访群众3000余人,受理各类诉求2580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市、乡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定《乌兰浩特市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规定》,针对行政复议纠错等案件印发监督意见书3份。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8个,增强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2.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质量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以来,制发出庭提示函1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我市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48件,其中败诉案件42件(包括盟直单位败诉5件),败诉率16.9%。
3.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2025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3875条,其中政策解读31篇,其中视频解读5篇、图文解读16篇、文字+音频解读10篇,回应市长信箱和咨询投诉类信件40件,发行政府公报三期。
(九)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1.加强法治人才保障
加强法治干部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从政法机关及律师行业择优筛选82名业务骨干,组建法学咨询专家库。广泛吸纳社会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学专家驻点基层服务站,通过“实践+指导”模式协助开展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提升基层人才实战能力。同时,招录21名法学专业人员,进一步充实法治工作力量。
2.加强理论研究
紧扣政法领域重点工作,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信访矛盾化解、电信网络犯罪打击等重点领域,分3批次开展10个课题研究。撰写信访法治化、一老一小等主题论文10篇。其中市法学会撰写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体系建设研究》,荣获盟级2025年“法治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专题研究”调研成果二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工作总体目标和广大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单位在办案程序、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基础环节仍存在薄弱环节,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两级综治中心实战化能力有待提升。统筹协调力度需要加强,基层微治理组织架构虽已建立,但配套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违法执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健全两级综治中心入驻部门责任清单、统筹调度和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力量整合、畅通工作流程,着力实现“一个平台统揽、一套机制运行、一个整体运作”。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8日
(联系人:姜妍,联系电话:1514896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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