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23项整改任务)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2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涉及乌兰浩特市部分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联系电话:0482-8299100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大楼B座(137400)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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