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涉及乌兰浩特市部分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联系电话:0482-8299100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大楼B座(137400)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涉及乌兰浩特市部分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联系电话:0482-82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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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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