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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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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划定乌兰浩特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72.29公顷,涉及葛根庙镇、义勒力特镇。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1

葛根庙镇

552.06

2

义勒力特镇

420.23

合计

972.29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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