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划定乌兰浩特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72.29公顷,涉及葛根庙镇、义勒力特镇。
| 序号 |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公顷) |
| 1 |
葛根庙镇 |
552.06 |
| 2 |
义勒力特镇 |
420.23 |
| 合计 |
972.29 |
|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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