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撤并呼和马场卫生院的通知》(乌卫健发〔2025〕20号)的通知,决定将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卫生院撤并到乌兰浩特市葛根庙卫生院,经市卫健委医疗机构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注销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卫生院。并予网上公示七天。举报电话:8288100。具体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卫生院。
法人:吕春杰。
类别:卫生院。
执业地点:乌兰浩特市呼和马场场部。
诊疗科目:全科医学、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中蒙医科、康复、内科、外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登记号:152201PDY01172017D1102。
。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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