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9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4日。
联系电话:0482-8299071
邮寄地址: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007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表
| 整改 问题 |
能耗在线监测未联网,兴安盟有18家重点用能单位,其中泛亚维德新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未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将能耗在线监测数据联网,监管存在盲区。 |
| 整改 时限 |
2025年12月底 |
| 整改 目标 |
完成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建设及联网工作。 |
| 整改 措施 |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确定我市应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企业名单。二是推动华能兴安热电公司完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实现能耗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三是督促华能兴安热电公司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提交验收材料,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现场验收。 |
| 整改 完成 情况 |
一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文件,确定我市尚未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企业为1家,即华能兴安热电公司,泛亚维德未列入重点用能企业名单。二是推动华能兴安热电公司完成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搭建工作,现已实现能耗数据的自动采集、实时上传。三是华能兴安热电公司已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提交验收材料,并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现场验收,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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