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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8-06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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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5〕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排查整治

  深刻汲取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7·23”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下沉一线,监管人员要全员参与,以“零容忍”态度抓好隐患整改,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将此通知立即传达至本辖区、本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推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按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逐项整改到位。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开展执法检查

  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能;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扣自治区文件明确的2类排查整治重点内容、16个排查整治要点,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市安委办将按上级要求调度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请做好相关检查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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