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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 “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来源: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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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冶金工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冶金工贸行业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节后复工复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5〕7号)、《关于转发 <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25〕5号)要求,现将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春节后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组织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是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各企业要通过组织授课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克服节后松懈麻痹思想,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牵头抓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制定安全生产专项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亲自组织落实。其他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中必须包含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和要求,方案要将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产复工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开工第一课”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讲清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及劳动纪律;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让员工充分认识违法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使员工受到警醒;要分析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面临的安全形势,围绕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视频授课、现场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确保活动覆盖到全体从业人员,未参加人员要及时补课,切实做到“不开课不复工、不上课不上岗”,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知识教育对新员工、新转岗员工、临时用工和特殊作业人员开展一次上岗前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与研判对复工复产进行一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厂级、车间、班分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落实好风险管控措施

五、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完好,风险管理措施得到落实无私拉乱接电器线路,安全用电管理到位使用危化品场所具有2个及以上消防逃生通道,并保持通畅危化品存放场地应专门设置,并与使用场所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存放场地、使用场所应张贴安全周知卡等

六、实施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应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应急应对能力,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七、整改一批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整改闭环特别是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成不得开工。

八、进行一次安全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节后开工前,全面开展各类车辆、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监控系统、特种设备检修维保,不符合安全条件不能使用。强化检维修后试机和试生产管理,认真制定试机、试生产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同时加强监督落实。

九、保障一批关键人员到岗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不得开工。

盟安委办将于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组织对“开工第一课”进行直播展播(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微信视频号),届时请各企业积极组织员工观看,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3月3日前报送复工复产总结报告及“开工第一课”活动统计表。未开工的行业领域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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