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乌发改费发﹝2025﹞11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我局对职责范围内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自查。
经严格核实,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无任何涉企收费事项,未向企业收取任何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
今后,我局将持续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要求,若后续因政策调整产生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将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9日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红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