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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企收费事项“零公示”的公告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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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有关工作的通知>(乌发改费发﹝2025﹞11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我对职责范围内及事业单位的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自查。

经严格核实,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我事业单位无任何涉企收费事项,未向企业收取任何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

今后,我将持续严格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要求,若后续因政策调整产生新的涉企收费项目,将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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