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殡葬服务收费调整
决策事项公示
一、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号令)
3.《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民政发〔2025〕6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兴民发〔2025〕11号)
二、决策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三、初步设想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民政发〔2025〕6号)文件精神,基本服务4项(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为政府定价项目。延伸服务费、公墓维护管理费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1.根据《乌兰浩特市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定调价成本监审报告》,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为遗体接运费610元/具、遗体存放费170元/具、遗体火化费470元/具、骨灰寄存费140元/年。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定价为告别厅(普通)290元/次,灵堂(高档)690元/日、灵堂(中档)540元/日、灵堂(普通)340元/日,休息室租赁费190元/次。
四、决策影响
殡葬基本服务费及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均有所下调,其中殡葬基本服务费下调5-25元不等,其中下调幅度最大的为遗体接运费,殡葬延伸服务费各项均下调10元,本决策事项充分考虑了大多数丧属的经济承受能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为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减轻老百姓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五、意见反馈
(1)意见反馈渠道、方式
| 序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1 |
范美娜 |
13947482352 |
| 2 |
甘红波 |
18247167809 |
(2)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乌兰浩特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23日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红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