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需征求公众的意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新桥东大街,东至晖乌线(302国道),南至红利街,西至天元路(兴科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34平方公里。
规划时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发展目标:按照“优化结构、重组布局、转型升级、品牌制胜”的总体发展思路,力争在规划期内从发展质量、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五个方面实现园区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生物制药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特色产业产品开发和品牌塑造,推动产业园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交易平台建设,构建园区“产、运、销”相配套的产业运行体系,塑造园区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德格吉乐呼
联系电话:0482-8510010
邮箱:WLHTLSCYYGLBGS@163.com
地址: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红云街1-5号(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二楼项目股)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吉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玲
联系电话:13015135511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直播电商创业孵化基地二楼创客空间14、15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主要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1)严格准入条件,推行清洁生产,强化污染控制前置措施。(2)改变能源结构,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实施区域大气削减方案。(3)加强污水综合治理,推广区内节水和中水回用、加强事故废水风险防范。对地下水应加强防渗,分区防治。(4)减少固体废物产量,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促进废物循环利用。(5)合理布局,加强噪声管理,确保区内噪声达标。(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建立园区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体系。
五、综合结论
通过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园区规划选址、目标、布局、产业定位、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环保基础设施等规划内容总体合理,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具有可达性。
在切实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按照园区产业定位与布局安排项目,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前提下,园区的发展不会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造成明显压力,有利于推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提出的开发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目前规划区及周边现有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②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您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④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附件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YQztF6XfGYLSFOLZpVljA?pwd=a5ua
提取码:a5ua
3、公示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
附件: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docx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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