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新桥东大街,东至晖乌线(302国道),南至红利街,西至天元路(兴科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34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中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德格吉乐呼
联系电话:0482-851001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吉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玲
联系电话:130151355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开展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前期调研(收集有关资料、现场踏勘、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主要进行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等工作)、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随规划一同报规划审批部门审批。
2、拟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规划,围绕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方案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对本规划方案与上层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的协调性进行分析,提出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向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提出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建议,以在规划层面最大程度地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或有关单位通过电话、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联系电话:0482-8510010
电子邮箱:WLHTLSCYYGLBGS@163.com
地址: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红云街1-5号(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二楼项目股)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docx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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