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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H9915220025091900373工单的 情况说明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10-2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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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一、工单描述

群众反映:乌市义勒力特镇后查干(具体地址与市民核实),邻居家的树地树木过高,影响农作物生长,与林业部门反映,部门答应解决,一直没有解决,希望林草局协调解决树木过高问题。

   二、工单落实情况

9月23日林草局接到工单后,随即联系诉求人,并于当日下午对诉求人所描述地块位置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诉求人希望林草局能帮助砍伐该遮地树,其反映的地块为退耕还林地,应参照公益林进行管理。

(一)根据《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杨树达到防护成熟龄可以进行更新采伐的年限为15年,诉求人所描述的过高树木年限未达到15年,无法进行采伐更新。

(二)根据《公益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益林采伐分为更新采伐、抚育采伐、低效林改造和其他采伐,诉求人所反映的遮地问题不属于以上几种采伐,林草局无法为其解决该树木过高的问题。

(三)林草局并未收到该市民之前反映的树木过高相关问题,也并未答应帮助市民解决。

在向诉求人解释说明之后,诉求人不认可、不理解,继续诉求林草局帮忙砍伐该遮地树木,此问题不符合《公益林更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林草局无法为其解答。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该工单诉求内容与规定不符,经过林草局核实之后,无法为诉求人解决相关诉求,综上,向盟热线管理中心申请不在受理范围认定。

                  2025年10月13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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