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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河东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稿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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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河东区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稿

为加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传导落实,持续推进乌兰浩特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按需推进、分层编制”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乌兰浩特市河东区、老城区、兴安盟农畜产品物流园区等 11 个单元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形成规划成果草案。

为确保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提升规划治理效能,增强 规划信息公开透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成果草案进行公告,并征询公众意见与建议。

本次成果为草案公示版,所有数据、图片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寄、电话或发送 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请标明“公众意见反馈”字样)。

公示时间:2025 9 26  日至 10 25  日,共 30 天。

公示方式: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

电子邮箱:guihua-ju@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82-2777752(工作日 8:30-17:30

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5 9 2 6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 11 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包括老城区 2 个单元(老城生活单元、城南生活单元)、河东区7 个单 元(泰宁大街南部单元、河东生活单元、河东综合服务单元、高铁预 控单元、河东区新桥街北部单元、河东区新桥街南部单元、乌兰哈达 城郊单元)、城北 2 个单元(罕山北综合单元、兴安盟农畜产品物流园 区单元),总面积40.29 平方公里。

1 中心城区“4+7”单元划定及位置示意图

二、主要内容

(一)单元分类指引

落实和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明确各单元类型、 主导功能及用地、建筑、人口规模。

1 单元控制一览表

单元名称

单元类型

主导功能

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建筑总规模

(万平方米)

人口容量

(万人)

罕山北综合单元

城乡融合

单元

混合开发

241.30

290.00

0.29

老城生活单元

城市更新

单元

综合服务

371.00

817.00

3.94

城南生活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居住生活

549.80

825.00

7.77

泰宁大街南部单元

城市更新

单元

综合开发

403.20

726.00

1.47

河东生活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居住生活

379.34

683.00

2.01

河东综合服务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综合服务

295.02

650.00

1.88

高铁预控单元

城市更新

单元

混合开发

344.76

690.00

0.26

河东区新桥街北部 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居住生活

299.19

659.00

2.49

河东区新桥街南部 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混合开发

337.58

338.00

1.00

乌兰哈达城郊单元

城乡融合

单元

混合开发

266.03

213.00

0.32

兴安盟农畜产品物 流园区单元

重点开发 单元

物流仓储

541.87

651.00

0.22

(二)土地利用规划

衔接开发建设实际需要,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要求与规划分区, 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 市为目标,优化用地布局与结构。

细化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商业、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等用地类型,合理确定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等经营性用地管控弹性,明确主导用地类型。单元层面规划建设用地原则上划分至二级类。

2 中心城区“4+7”单元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贯彻全龄友好、完整社 区等发展理念与要求,落实社区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和标准,合理布局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

严格限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变更,设施配置适度超前、留有余地。预留医养结合、托育、职业健康、康复等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空 间,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托儿所、学龄儿童养育托管中心 等设施建设,满足“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需求。

3 中心城区“4+7”单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四)综合交通规划

遵循对外联系便捷、组团沟通顺畅、交通匹配功能、构筑视线廊 道与山水通廊、体现城市特色、兼顾分期实施的原则,细化完善道路 网体系。明确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级管控要求。

确定常规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完善社会停车场、公共充(换)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加油(气)/加氢站等交通配套设施布 局;合理组织绿色慢行交通,落实慢行交通分级体系。

4 中心城区“4+7”单元道路交通规划图

(五)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以构建城园相融的蓝绿公共空间网络为目标,以分级配置、均衡 布局、慢行畅通为原则,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园体系,落实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广场步行 5 分钟覆盖率等指标要求,实现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2000 米见水”。明确社区生活圈公园绿地、各类防护绿地及地块绿地率控制要求。

修复织补城市水系网络,加快洮儿河、归流河、二道河、阿木古郎河等滨水空间生态化、景观化建设,营造拥河亲水、功能复合的空间环境;细化落实生态廊道、通风廊道布局、走向及管控要求。

5 中心城区“4+7”单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

(六)其他说明

本规划由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图则)、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 图纸、相关文件汇编等)和数据库等组成。文本、图则、数据库是规定详细规划内容的文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三者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文本、图则与数据库不一致时, 以数据库为准。

规划涉及居住用地规划、产业用地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其他内容, 详细情况可咨询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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