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安全管控措施,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即日起,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7座及以上“黑校车”违法运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未取得校车运营许可,擅自从事校车运营服务的7座及以上车辆;使用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的车辆。
二、整治措施:在学校周边及学生集中通行等重点路段,通过设置临时检查点和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查获的“黑校车”依法暂扣并从重处罚。
三、安全提示:请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同时,请各中小学校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并做好学生上下学的安全接送工作。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保持对“黑校车”违法运营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维护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举报电话:0482-110
0482-8310071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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