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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果公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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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025〕15号)文件要求,乌兰浩特市财政局于2025825日-831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对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企业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具体名单为以下:

兴安盟财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整治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兴安盟财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直含有代理记账业务,但在未取得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情况下从事代理记账服务,并开具代理记账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304080208代理记账),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的行为,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规定

兴安盟财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8月8日将营业执照迁入科右前旗,并于2025年8月15日在科右前旗财政局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检查期间,存在的“无证经营”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处理处罚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9〕第98号)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兴安盟财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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