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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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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1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 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9〕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 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  ) 4 7 )

旗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   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  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  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  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  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 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  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  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  的儿童)。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0482-8248200

2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 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9〕42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 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  )47号)

旗县

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 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 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  岁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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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0482-824820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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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 保障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最低生活< pan>   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57号)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最低< pan> 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 知》(乌政办发〔2024〕13

)

旗县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 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4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最低生活< pan> 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57号)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最低< pan> 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 知》(乌政办发〔2024〕13

)

旗县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 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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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旗县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 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6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 生活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旗县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 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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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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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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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补贴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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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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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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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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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临时救助金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 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4〕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 制度的通知》(内政发(

2015〕47号)

旗县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 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  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  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  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全市

达到条件后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8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 护理补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旗县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 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  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

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

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 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 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

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 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

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 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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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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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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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9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旗县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 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 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

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

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 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 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

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 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

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 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10

困难失能老年人等 群体基本养老服务 救助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  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 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发〔2024〕73号)

旗县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 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按照《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  2022)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11

困难群众价格临时 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  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  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内政办 发〔2022〕5号)

旗县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城 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 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 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高 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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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条件后

民政局

社会救助股

0482-8299146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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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补贴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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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12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 理经济困难老年人 护理补贴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自治区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 以上经评估后认定为失能、半失能 的老年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13

农村牧区经济困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自治区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 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14

城镇经济困难老年 人养老服务补贴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自治区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 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1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制度的意见》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

2024〕66号)

自治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为 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0482-824820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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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16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制度的意见》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

2024〕66号)

自治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为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 度残疾人。

全市

按月发放

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0482-8248200

17

高龄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 保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 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

2017〕53号)

自治区

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户籍登 记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月600元。

全市

按季度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18

入住养老机构老年 人养老服务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 施意见》(内政发〔2014)  57号)

自治区

入住符合要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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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发放

民政局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0482-8299365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19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  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 )58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 )76号)

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2025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  案》的通知(乌农科发〔2025 )61号)

旗县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为拥有 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农场职工)

全市

按年发放

农牧和科 技局

种植业股

0482-8299214

20

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补贴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3)

12号)

《乌兰浩特市农科局乌兰浩 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乌兰< pan>

浩特市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  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和<  乌兰浩特市2025年黑土地保  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

旗县

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农牧和科 技局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0482-8516654

21

耕地深松作业补助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3)

12号)

《乌兰浩特市农科局乌兰浩 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乌兰< pan>

浩特市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  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和<  乌兰浩特市2025年黑土地保  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

旗县

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农牧和科 技局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0482-8516654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22

耕地轮作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 印发<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  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内农牧种植发(

2025〕311号)

《2025年兴安盟耕地轮作工 作实施方案》(兴农牧发〔  2025〕187号)

《2025年乌兰浩特市耕地轮 作工作实施方案》(乌农科 发〔2025〕102号)

旗县

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个人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农牧和科 技局

种植业股

0482-8299214

23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  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  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

〔2024〕517号)

自治区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 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 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 产经营的组织。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农牧和科 技局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0482-8516654

24

粮改饲补贴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 法》(财农〔2023〕11号)

自治区

粮改饲项目以收贮利用优质饲草的 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

收贮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 组织为补贴对象。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农牧和科 技局

畜牧兽医股

0482-8299853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25

“雨露计划”改革 试点学生补助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教育 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 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扶  办发〔2020〕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开展“雨露计划+”就 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内乡

振发〔2022〕15号)

自治区

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

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子女,学 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全市

按年发放

农牧和科 技局

乡村振兴推进 中心

8299213

26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补助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自治区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  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  织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发给; 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其他人员 的奖励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  分级负担。

全市

按年发放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家庭发展股

0482-8288100

2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补助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

中央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 生室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基层股

0482-8299392

28

一体化管理的嘎查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 制度补助资金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

中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基层股

0482-8299392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29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一次性扶助金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旗县

1.农牧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牧区 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 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或无 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具体标准由各盟市  细化制定。

全市

按年发放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家庭发展股

0482-8288100

30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 扶助补助资金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 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 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  )7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 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  口发〔2008〕62号)

中央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 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 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 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

(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全市

按年发放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家庭发展股

0482-8288100

31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补助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 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 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4)  21号)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 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农村牧区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内 党办发〔2005〕24号)

中央

1.农牧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牧区 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 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或无 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全市

按年发放

卫生健康 委员会

家庭发展股

0482-828810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32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 林抚育补助资金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 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农〔2018〕54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 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  〔2019〕71号)

中央

实施国家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 任务的主体。

全市

按年发放

林业和草 原局

乌兰浩特市林

业草原工作站

0482-8299517

33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 补偿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 办法》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

发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 pan> 法>和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 pan>   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   )34号)

中央

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国家级 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全市

按年发放

林业和草 原局

乌兰浩特市林

业和草原局森

林与野生动物 资源服务站

0482-8299346

34

伤残定期抚恤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中央

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

全市

按月发放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35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 活补助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中央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 入伍,后经批准复员的人员。

全市

按月发放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36

60周岁以上农村牧 区籍退役士兵老年 生活补助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中央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后至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  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  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  役士兵。

全市

按月发放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37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 补助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中央

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在农村的和 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参战退役人员、及对不符合评残和 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 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 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 以及其他参与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全市

按月发放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38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内 蒙古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 疗保障办法》(内退役军人  发〔2023〕49号)

《内蒙古自治区优抚对象医 疗保障办法》(内退役军人  发〔2023〕50号)

中央

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 员等

全市

达到条件后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39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生活补助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62号)

中央

在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 士官,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并有军队 医院证明,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 残情的慢性疾病,从部队退伍的人 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城镇无工  作单位退伍军人)。

全市

每月15日前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40

“三属”生活定期 抚恤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62号)

中央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 故军人遗属

全市

每月15日前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41

烈士的(含建国前 错杀后被平反人  员)老年子女生活 补助金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 6 2 )

中央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 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 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 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 被平反人员)子女

全市

每月15日前

退役军人 事务局

优待褒扬抚恤

0482-8299740

42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 程补助资金(租赁 补贴)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社〔2024〕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内财建〔2025〕54号)

旗县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包括纳入当 地保障范围农业转移人口)

全市

按月或按季度 发放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城建项目建设

中心住房保障

大厅

0482-8290228

43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补助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  2023〕64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 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内建村〔2025〕4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 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 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 施意见(建村〔2021)

35号)

自治区

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  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  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  庭、低保户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  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 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  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

全市

达到条件后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村镇建设股

0482-8238700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序号

一卡通”补贴项

政策依据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补贴范围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44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基金

(移民补助)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中央

大中型水库移民

全市

按年发放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农村牧区股

0482-8299070

45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 期扶持超出国家核 定人口资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22〕1号)

《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  实施细则》(内财建规〔2022 )12号)

自治区

大中型水库移民

全市

按年发放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农村牧区股

0482-8299070

46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 救助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 作规范》(应急〔2023〕

6号)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  ) 2 4 5 )

《关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 难救助资金)发放分配方案  》(乌应急发〔2024)

80号)

旗县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工作程序确定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   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全市

达到条件后

应急局

防灾减灾和预

案管理办公室

0482-8868829

备注:一、截至目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共保留36个一级项目,项目名称与对应专项资金名称一致,较为专业。为切实发挥“一张明白纸”作用,本次直接公布“一卡通”系统中的二级补贴项目,即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名称。

二、本次公开发布的46个补贴项目为“一卡通”系统的部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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