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 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1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贴 |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 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9〕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 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 ) 4 7 号 ) |
旗县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 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 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 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 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 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 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 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 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 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 的儿童)。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
0482-8248200 |
| 2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金 |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下达 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 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9〕42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 厅关于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 )47号) |
旗县 |
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 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其中“未 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未满18周 岁的公民。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
0482-824820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 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3 |
农村牧区最低生活 保障金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最低生活< pan> 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57号) 最低生活<>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最低< pan> 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 知》(乌政办发〔2024〕13 乌兰浩特市最低<> 号 ) |
旗县 |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 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 4 |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金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最低生活< pan> 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57号) 最低生活<>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最低< pan> 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 知》(乌政办发〔2024〕13 乌兰浩特市最低<> 号 ) |
旗县 |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 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 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 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5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费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特困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
旗县 |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 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 6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 生活费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特困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
旗县 |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 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 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7 |
临时救助金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 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 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4〕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 制度的通知》(内政发( 2015〕47号) |
旗县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 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 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 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 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 8 |
城市特困人员照料 护理补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特困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
旗县 |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 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 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 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 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 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 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 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 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 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 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9 |
农村牧区特困人员 照料护理补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特困人员< pan> 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 2021)43号) 特困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 政发〔2016〕106号) |
旗县 |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 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 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 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 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 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 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 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 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 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 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 10 |
困难失能老年人等 群体基本养老服务 救助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 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 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发〔2024〕73号) |
旗县 |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 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按照《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 2022)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 11 |
困难群众价格临时 补贴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 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 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内政办 发〔2022〕5号) |
旗县 |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城 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 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 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 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高 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民政局 |
社会救助股 |
0482-8299146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 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12 |
经认定生活不能自 理经济困难老年人 护理补贴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
自治区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 以上经评估后认定为失能、半失能 的老年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 13 |
农村牧区经济困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 贴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
自治区 |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 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 14 |
城镇经济困难老年 人养老服务补贴 |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版)》(发改社会 (2021〕443号) |
自治区 |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享受城乡 低保的70-79周岁经济困难老年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 15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制度的意见》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 2024〕66号) |
自治区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为 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
0482-824820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16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 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 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 补贴制度的意见》 《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 2024〕66号) |
自治区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为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 度残疾人。 |
全市 |
按月发放 |
民政局 |
社会事务和儿 童福利股 |
0482-8248200 |
| 17 |
高龄津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 《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 保障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几项惠 民政策的通知》(内政发( 2017〕53号) |
自治区 |
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户籍登 记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月600元。 |
全市 |
按季度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 18 |
入住养老机构老年 人养老服务补贴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 施意见》(内政发〔2014) 57号) |
自治区 |
入住符合要求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
全市 |
按年发放 |
民政局 |
老龄工作和养 老服务股 |
0482-8299365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19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 通知》(内农牧耕保发〔2025 )58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2025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 )76号) 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2025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 案》的通知(乌农科发〔2025 )61号) |
旗县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为拥有 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农场职工)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农牧和科 技局 |
种植业股 |
0482-8299214 |
| 20 |
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补贴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3) 12号) 《乌兰浩特市农科局乌兰浩 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乌兰< pan>乌兰<> 浩特市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 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和< 乌兰浩特市2025年黑土地保 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旗县 |
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 业生产经营组织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农牧和科 技局 |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
0482-8516654 |
| 21 |
耕地深松作业补助 |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3) 12号) 《乌兰浩特市农科局乌兰浩 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乌兰< pan>乌兰<> 浩特市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 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和< 乌兰浩特市2025年黑土地保 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旗县 |
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农牧和科 技局 |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
0482-8516654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22 |
耕地轮作补贴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 印发<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 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内农牧种植发( 2025〕311号) 《2025年兴安盟耕地轮作工 作实施方案》(兴农牧发〔 2025〕187号) 《2025年乌兰浩特市耕地轮 作工作实施方案》(乌农科 发〔2025〕102号) |
旗县 |
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个人和农业生 产经营组织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农牧和科 技局 |
种植业股 |
0482-8299214 |
| 23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贴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 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 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 〔2024〕517号) |
自治区 |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 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 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 产经营的组织。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农牧和科 技局 |
乌兰浩特市农 牧技术推广中 心农机股 |
0482-8516654 |
| 24 |
粮改饲补贴 |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 法》(财农〔2023〕11号) |
自治区 |
粮改饲项目以收贮利用优质饲草的 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 收贮企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 组织为补贴对象。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农牧和科 技局 |
畜牧兽医股 |
0482-8299853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25 |
“雨露计划”改革 试点学生补助 |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教育 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 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扶 办发〔2020〕27号)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开展“雨露计划+”就 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内乡 振发〔2022〕15号) |
自治区 |
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 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子女,学 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农牧和科 技局 |
乡村振兴推进 中心 |
8299213 |
| 26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 父母奖励补助资金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
自治区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 妻,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 织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发给; 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其他人员 的奖励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 分级负担。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家庭发展股 |
0482-8288100 |
| 27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补助资金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 |
中央 |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 生室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基层股 |
0482-8299392 |
| 28 |
一体化管理的嘎查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 制度补助资金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 |
中央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基层股 |
0482-8299392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29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一次性扶助金 |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
旗县 |
1.农牧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牧区 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 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或无 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具体标准由各盟市 细化制定。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家庭发展股 |
0482-8288100 |
| 3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 扶助补助资金 |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 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 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 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 )78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 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 口发〔2008〕62号) |
中央 |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 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 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 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 (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家庭发展股 |
0482-8288100 |
| 31 |
农村牧区部分计划 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补助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 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 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4) 21号)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 公厅关于做好全区农村牧区 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内 党办发〔2005〕24号) |
中央 |
1.农牧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牧区 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 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或无 子女;4.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卫生健康 委员会 |
家庭发展股 |
0482-828810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32 |
上一轮退耕还生态 林抚育补助资金 |
《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 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农〔2018〕54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 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 〔2019〕71号) |
中央 |
实施国家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 任务的主体。 |
全市 |
按年发放 |
林业和草 原局 |
乌兰浩特市林 业草原工作站 |
0482-8299517 |
| 33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 补偿 |
《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 办法》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 发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 pan> 法>和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 pan> 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 )34号)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 |
中央 |
落实管护责任的集体和个人国家级 公益林林权权利人 |
全市 |
按年发放 |
林业和草 原局 |
乌兰浩特市林 业和草原局森 林与野生动物 资源服务站 |
0482-8299346 |
| 34 |
伤残定期抚恤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
中央 |
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 |
全市 |
按月发放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35 |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 活补助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号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
中央 |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 入伍,后经批准复员的人员。 |
全市 |
按月发放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 36 |
60周岁以上农村牧 区籍退役士兵老年 生活补助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号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
中央 |
1954年11月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后至 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 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 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 役士兵。 |
全市 |
按月发放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 37 |
参战参试人员生活 补助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部发( 2024〕62号) |
中央 |
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在农村的和 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参战退役人员、及对不符合评残和 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 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 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 以及其他参与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 |
全市 |
按月发放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38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内 蒙古自治区残疾退役军人医 疗保障办法》(内退役军人 发〔2023〕49号) 《内蒙古自治区优抚对象医 疗保障办法》(内退役军人 发〔2023〕50号) |
中央 |
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 员等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 39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生活补助金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62号) |
中央 |
在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 士官,尚未达到评残条件并有军队 医院证明,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 残情的慢性疾病,从部队退伍的人 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城镇无工 作单位退伍军人)。 |
全市 |
每月15日前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 40 |
“三属”生活定期 抚恤金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46号)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62号) |
中央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 故军人遗属 |
全市 |
每月15日前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41 |
烈士的(含建国前 错杀后被平反人 员)老年子女生活 补助金 |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 ) 4 6 号 ) 《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 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 知》(内退役军人发〔2024 ) 6 2 号 ) |
中央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 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 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 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 被平反人员)子女 |
全市 |
每月15日前 |
退役军人 事务局 |
优待褒扬抚恤 股 |
0482-8299740 |
| 42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 程补助资金(租赁 补贴)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 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社〔2024〕15号)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内财建〔2025〕54号) |
旗县 |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包括纳入当 地保障范围农业转移人口) |
全市 |
按月或按季度 发放 |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城建项目建设 中心住房保障 大厅 |
0482-8290228 |
| 43 |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补助 |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 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 2023〕64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 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内建村〔2025〕48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 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 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 施意见(建村〔2021) 35号) |
自治区 |
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 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 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 庭、低保户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 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 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 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
村镇建设股 |
0482-8238700 |
2025年乌兰浩特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一张明白纸(公开版)
| 序号 |
“ 一卡通”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标准 制定主体 |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
补贴范围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项目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 业务处室名称 |
政策解读 联系电话 |
| 44 |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 民后期扶持基金 (移民补助)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 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
中央 |
大中型水库移民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
农村牧区股 |
0482-8299070 |
| 45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 期扶持超出国家核 定人口资金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22〕1号) 《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 实施细则》(内财建规〔2022 )12号) |
自治区 |
大中型水库移民 |
全市 |
按年发放 |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
农村牧区股 |
0482-8299070 |
| 46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 救助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 作规范》(应急〔2023〕 6号)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 ) 2 4 5 号 ) 《关于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 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 难救助资金)发放分配方案 》(乌应急发〔2024) 80号) |
旗县 |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工作程序确定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 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
全市 |
达到条件后 |
应急局 |
防灾减灾和预 案管理办公室 |
0482-8868829 |
| 备注:一、截至目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共保留36个一级项目,项目名称与对应专项资金名称一致,较为专业。为切实发挥“一张明白纸”作用,本次直接公布“一卡通”系统中的二级补贴项目,即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名称。 二、本次公开发布的46个补贴项目为“一卡通”系统的部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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