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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庙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来源:葛根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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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庙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主管部门 实施层级 备注
1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九条 旗县级林草管理部门 乡镇级
2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四条 旗县级林草管理部门 乡镇级
3 对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未按照确定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 旗县级林草管理部门 乡镇级
4 对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旗县级林草管理部门 乡镇级
5 对草原围栏建设中因阻断道路对草原造成碾压破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 旗县级林草管理部门 乡镇级
6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旗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乡镇级
7 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旗县级城市管理部门 乡镇级
8 对未按规定实行包门前卫生、包绿化美化硬化、包管理的“门前三包”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旗县级城市管理部门 乡镇级
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2.法律法规依据要填写依据规范全称,并具体到条款序号;
    3.实施层级包括: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

葛根庙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  主管部门 检查事项名称 实施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承办机构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上限 专项检查计划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注:检查频次上限和全区专项检查计划,需要由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明确。

葛根庙镇高频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律法规依据 备注
1 对在实行禁牧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法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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