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我局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甲醇基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核,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与2025年3月28日查验的现场完全一致。项目使用的国有草原共0.2727公顷(折合4.0905亩),使用权单位为兴安盟呼和马场农牧有限公司,未承包到户,未发放《草原使用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四至界限清楚,草原权属清晰无争议,面积准确。
2025年9月15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印发
2025年9月9日我局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甲醇基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核,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与2025年3月28日查验的现场完全一致。项目使用的国有草原共0.2727公顷(折合4.0905亩),使用权单位为兴安盟呼和马场农牧有限公司,未承包到户,未发放《草原使用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草原四至界限清楚,草原权属清晰无争议,面积准确。
2025年9月15日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