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盟中心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中心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增加环卫人员的配备和环卫设施的投入,提高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效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二、规范市容市貌管理
一是加强对城市广告牌、户外招牌的管理,规范广告设置,清理违规广告牌。加强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合理规划摊位和停车区域,引导商贩和车辆规范经营、有序停放。二是开展城市建筑立面整治行动,对破旧建筑立面进行修缮和美化,拆除乱搭乱建,提升城市形象。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确保城市建筑风格协调统一。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对现有绿化的养护管理,及时补植补栽,确保绿化效果。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治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加强对城市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的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噪声源,加强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推广清洁能源和绿色出行方式,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一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通过社区宣传、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环境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二是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渠道和平台,鼓励市民通过“12345”热线等方式参与环境治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市民的举报和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提高市民的参与积极性。
我市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中心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为市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7月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关峰
承办人姓名:李超
承办人电话:0482-831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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