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1”和河南周口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两起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排查、大培训、大宣传行动的通知》、《乌兰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乌兰浩特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任务分工> 的通知》文件要求,危化办对乌兰浩中蒙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要求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发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安全措施,对生产危险性不明的医药、农药等化工中间体开展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严格审批和管控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确保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到位,明确安全职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做好风险辨识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乌兰浩特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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