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人社局《关于评估认定2025年度全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通知》(兴人社办发〔2024〕184号)文件精神,坚持“标准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按照培训机构自主申请、市人社局认定的评估认定程序,结合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范围、市场急需紧缺技能培训工种等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现将符合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标准的2家公办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技能培训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的,按审批管理权限依法撤销其培训资格。
本公示期限为5天: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反映。
监督电话:(0482)-8299687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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