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冶金工贸企业:
现将《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盟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兴应急发〔2025〕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动态清零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纠工作,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统计表
附件2:《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盟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兴应急发〔2025〕9号)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统计表
填表时间: 企业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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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资金 |
整改责任人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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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前照片 |
整改后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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