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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音频解读:《乌兰浩特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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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

  三、遵循原则

  (一)民主管理。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账目及重大经济事项等向全体成员公开。

  (三)成员受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由全体成员共享。

  (四)支持公益。收益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农村公益事业。

  四、主要内容

  《乌兰浩特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分为十五章七十二条。

  (一)总则。本章主要明确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遵循原则和监管部门。

  (二)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本章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履职主体及财务重大事项清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

  (三)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本章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愿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镇(园区)、涉农办事处代为记账时不得侵犯集体权益,明确代理记账人员及会计、出纳、报账员的职责和分工。

  (四)财务预决算制度。本章主要明确预决算编制的主体及原则、时间、编制内容,以及重大项目实施的预决算要求。

  (五)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和支出审批。本章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类型,各类收入应及时入账,严禁违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按额度分级审批。

  (六)“三资”管理制度。本章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货币资金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资产清查、台账、评估、承包租赁出让及经营等制度,资源管理建立登记簿、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等制度。

  (七)票据管理。本章主要明确各项支出须取得合法票据,实行“票据签审制”。

  (八)合同管理制度。本章主要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合同主体、规范订立、管理流程,违规追责。

  (九)债权债务管理。本章主要明确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制度,禁止举债情形,严控新增不良债务。

  (十)财务公开制度。本章主要明确财务公开内容,实行“三务公开”平台线上线下同时公开,及时回应成员异议。

  (十一)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本章主要明确收益分配程序和要求、分配顺序,和公积公益金的使用范围。

  (十二)档案管理。本章主要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借阅和查阅。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控股企业管理制度。本章主要明确控股企业定义,强调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管责任,规定了控股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情形和流程,规范企业财务核算。

  (十四)审计监督制度。本章主要明确监事会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产生规定,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建立定期审计和问题处理制度。

  (十五)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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