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代黎明同志任职决定
1月24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兴安盟委决定:提名代黎明同志任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马猛,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嘉贺,兴安盟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吕芳,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国峰及在家党委成员、各部门环节干部参加会议。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英群主持会议,组织部副部长杨慧宣读任职决定。
代黎明同志表示,坚决拥护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与重任,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站稳政治立场,弘扬民主作风,提升工作质效,永葆清廉本色,把公安工作放在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努力实现全市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孙嘉贺代表盟公安局党委,对乌兰浩特市委及盟委组织部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和新任职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对党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护航大局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筑牢社会安全稳定公安防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执法质量提升年各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队伍教育管理。四是坚持正风肃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警规警纪,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锻造作风过硬纪律铁军。
马猛对全市公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围绕中心讲大局。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二要履职尽责讲担当。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要清正廉洁讲作风。加强对公安干警的教育管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坚决杜绝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红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