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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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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9917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涉及财政、政务信息共52条。其中市政府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发布31条,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21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类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属于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财政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发布,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独立门户网站、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有关股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要持续提升,对已公开信息的清理规范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强化公开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探索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管理、定期清理等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提升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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