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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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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482-8310273)。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总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4年度,我局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机构领导信息公开1条;部门设置信息公开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0条;行政权力信息公开6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4条;环境规划类信息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未接到需要本部门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对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建立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对政务信息层层把关,规范化管理已发布信息的调整、删除、撤稿、归档工作。配备账号管理钥匙,做好网站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管,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人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制度,做好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等栏目的维护。继续发挥新媒体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文章453篇,其中原创59篇左右,微博平台转发文章245篇,阅读量累计5876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以实际行动做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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