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周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您提出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及投入方面,2024年乌兰浩特市本级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经费、取暖费、专项经费,并按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进度拨付资金。
二、 关于您提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方面,积极参加消防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使群众经常性地受到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观念深入人心。
由于本级财力有限,下一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以进一步保障我市消防工作经费,提高消防员工作积极性和消防装备器材配置率。
感谢您对乌兰浩特市消防工作的关注。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刘晓荣
承 办 人 电 话:0482-8299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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