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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城郊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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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52223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了对业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6条,严格遵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操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同时“大美城郊”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关注粉丝数稳步增长,目前已达到854人。此外,2024年全年共发布信息490

  、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街道共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类型为公民,我街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为各部门明确了信息公开的重点、核心任务及具体要求。同时,针对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此外,我们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三审”制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和良好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政务新媒体名称:“大美城郊”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8e5046023974),“大美城郊”运行正常,2024年发布490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本年度我街道共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专题培训2次,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加政策解读、民生热点等群众关心的信息;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公开效率,确保群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加强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城郊街道未收到人大建议;共收到政协提案办理4件,其中收到盟政协提案3件,市政协提案1件,所有提案办理均已答复,所有委员对答复内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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