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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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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82-829929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以《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全过程公开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公众参与,通过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征求行政主管部门等意见,加强公开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及时更新行政权力、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规划计划等相关信息及说明。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关简介类信息0条、部门人事信息0条、公共监管信息6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等各类其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其他门户网站,无其他自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加强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指派专人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确保格式、内容、分类等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连续性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完善、不及时,时效性、连续性还须要进一步提高。精准性不够,对部分子栏目的评测要点把握不透、领悟不深,主动公开的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推行联络员工作模式,强化内设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个部门有一名经办人员,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充分利用市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提高政策把握、测评要点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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