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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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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9922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卫健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高度重视并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更新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的深入实施。2024年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托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公开信息76条,及时公开各类公开事项,确保做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对外政务行政审批许可1642份,优化营商环境,方便服务群众办事;生活水质检506份,确保乌兰浩特市居民用水安全;行政处罚17件,保障了市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有序的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乌兰浩特市卫健委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申请受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2024年度,乌兰浩特市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信息管理方面,市卫健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增强卫生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全力做好医共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传染病防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康素养普及提升等宣教工作。截至目前,在央视频、《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刊播40余篇;奔腾融媒、草原云等自治区级媒体刊播120余篇;兴安日报、兴安岭上兴安盟等盟级媒体刊播200余篇;乌兰浩特市微分享、红城1947等市级媒体刊播150余篇。注重加强与本地媒体合作,在市融媒体开辟“健康促进 创卫惠民”专栏,定期发布健康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等专项内容,加强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了解,营造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通过“健康乌兰浩特”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卫生健康动态信息670余条,健康科普信息490余条,落实网信办宣传指令16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乌兰浩特市卫健委建立了审查公开制度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在公开信息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方可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数字准确,确保信息不涉密、不泄密;指派专人对政务网站进行定期更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入融合仍需进一步挖掘,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仍需持续提升。

2.群众对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迫切的需求,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时效性仍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程序,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和答复模板,指导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2.认真落实中央、市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卫生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一图读懂作用,丰富和完善工作内容,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承办建议提案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均按要求及时办理完毕,答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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