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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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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482-82992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紧紧围绕2024年农牧业农村牧区及乡村振兴工作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优化信息管理、解读回应等工作流程,对涉农补贴、乡村振兴、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2024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0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准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实现集约化平台的前提下,加强农牧系统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在确保网络安全下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参与上级举办的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全市农牧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上传政务公开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机构合并,原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的栏目纳入我局管理,由于对乡村振兴工作业务了解匮乏,致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无序。

(二)改进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农牧科技和乡村振兴领域业务工作的熟悉度,及时向业务部门对接工作完成进度;另一方面提升自身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规范性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及时公开发布。其中盟政协提案答复1件、市人大建议答复10件、市政协提案答复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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