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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审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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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请与乌兰浩特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9920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其中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关简介、业务信息等共34条,通过“乌兰浩特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9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办理工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明确具体诉求,做好登记。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乌兰浩特市审计局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更新日常工作信息。指定专人维护平台运行,及时转发主管部门的各类信息,按要求完成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更新2次任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都经过撰稿股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后,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质量、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足,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

2.改进情况。一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及时公布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二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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