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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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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乌兰浩特市召开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马猛主持会议并讲话,乌兰浩特市领导关峰、包国忠、李英坤、张晶晶、崔艳波、王蕴玲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区、盟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听取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全市2025年确定实施盟级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乌兰浩特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文件,研究了耕地轮作亩均补助标准、东白音嘎查大棚食用菌培植基地建设等事宜。

  会议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相关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让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要切实做好“源在兴安”区域品牌推广工作,培育更多“源在兴安”用标产品,以品牌赋能产业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产业支撑。要积极盘活农村“三资”,督促嘎查村严格执行“三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要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不断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督促各用车单位严守公务用车各项纪律、规定,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全面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做好“事前管控”“事中把关”“事后监管”,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落实好项目责任制,专人专班推进、紧盯时间节点,提高审批效率,全力以赴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以项目建设的扎实成效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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