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关于假前、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2-18 09:14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关于假前、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各学校、职教中心、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督导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现就2024—2025学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期末质量监测时间安排

1.监测时间及形式:

小学一、二年级:1月2日

小学三至六年级:1月3日

初中七、八年级:1月7日—9日

普通高中、职教中心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质量监测时间。

各小学、初中教学质量监测以联盟校为单位组织,鼓励各学校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和学科特点,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呈现等方面进行多元化探索,做好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质量监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监测期间,市督导中心要深入学校督查考试情况及放假时间执行情况。

2.成绩分析:一是各联盟校要加大对质量监测命题的重视程度,提高命题质量,并将质量分析到校、到学科、到班级、到学生,各校要对本校成绩进行分析,找准差距,对照目标任务,分学科制定提升计划,弥补不足,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二是要求各联盟校质量监测试卷及成绩分析于1月16日前统一上报至市教师发展中心邮箱:wlhtjys@126.com,教师发展中心要组织教研员对命题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反馈至各联盟校。

二、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

公办幼儿园放假时间:1月15日

小学:1月6日

初中七、八年级:1月10日

初中九年级:1月15日

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监测完成后,不安排返校,各学校结合实际1月10-17日自行安排为期一周形式灵活的研学、劳动或综合实践活动。

普通高中基础年级(高一、高二)放假执行盟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校历:1月18日;

职教中心放假执行盟教育局校历要求。

高三年级放假及开学时间不做统一要求,由各校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安排务必报备至教育股。

2.幼儿园、义务教育开学时间

学校领导班子上班时间:2月19日

全体教师开学前培训时间:2月20-21日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返校开学准备时间:2月22日

义务教育阶段开学时间:2月24日

幼儿园开学时间:3月1日

3.职教中心、普通高中开学时间

普通高中基础年级(高一、高二)执行盟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校历:2月17日开学

职教中心开学执行盟教育局校历要求。

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三、学生假期活动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1.要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持续做好假期校内减负工作,要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控作业总量,加强作业个性化分层设计,切实提升假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教师可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做好作业批阅、反馈、评价。

2.各学校要引导学生利用假期开展阅读,设计好不同学段学生假期读书方案,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课外读物管理的要求,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做好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3.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持续加大对手机、睡眠及体质管理的宣传教育,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有效开展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指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文明绿色上网,避免沉溺网络。

4.各校依据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体质不达标及肥胖儿童少年制定假期体育锻炼计划和布置体育锻炼作业,市教育局将把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纳入各学校期末督导评估考核体系。

5.各校根据不同学段、学情分层研究制定有特色的、开放的艺术提升、科学研究、科技制作等丰富的假期实践课程,向家长推介市区内的科技、文化、博物馆、图书馆等教育基地资源,引导家长选择适合孩子成长发展的活动项目,丰富假期生活。

6.充分发挥家庭、社区等劳动教育“微基地”作用,精心设计假期劳动实践课程,培养学生的劳动实践能力和劳动精神。各校集体组织师生外出活动需经教育局同意并报备,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假期各校要加强研学等活动的报备,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社会机构组织的研学及校外培训活动。通过巴彦查干山冰雪活动、兴安领创里领略的非遗等家乡文化到实地旅游参观体验等形式倡导兴安萌娃游兴安活动。

8.各幼儿园要及时将放假时间通知到每位家长,确保家长能够提前做好假期安排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特别关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确保孩子们在假期中远离危险规划一些有益的假期活动,如阅读任务、手工制作等,让孩子们在假期中也能保持学习和探索的热情。同时,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与孩子共度美好时光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假期生活。要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和有益阅读,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并为新学期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

四、教职工假期活动要求

(一)完善课程实施方案和优化德育工作方案。一是各学校要利用假期梳理本校课程实施情况,按照新课程理念、新课改方向,不断完善课程实施方案,明确课程实施管理思路和具体举措。二是精准校情剖析学校德育工作,深入调研本校的历史文化底蕴、师生结构特点、所处社区环境以及现有德育工作基础,全面梳理当前德育工作的优势与不足,明确本校独特的德育需求与挑战,确立清晰明确的德育目标,将目标细化分解为不同年级、不同学期的阶段性目标,确保各阶段目标既相互衔接又各有侧重,系统整合各方面对德育工作的要求,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街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形成家校社一致性的教育。各学校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提交修订的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和学校德育工作方案到教育局教育股邮箱wsjyjjyg@163.com

(二)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活动。一是各校在假前要组织教师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科研与管理各项工作,谋划好新学期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好假期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进行有关“新课标”“教学评一致性”教学理念等课程改革专题培训;三是制定教师假期读书计划,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平台自主充电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各学科基地要加强假期业务学习、研修,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五是开学前教育局将组织全市各学科教师、教研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测试,重点考察新课标、新中考命题学习情况,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三)做好假期家校共育工作。一是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发挥家校育人合力,落实《兴安盟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中小学幼儿园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利用寒假期间全面开展家访工作。按照“能访尽访”原则,提高学生家庭“到访率”,实现家访工作全覆盖;二是密切关注学生心理状态,结合假前心理健康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案”心理档案,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三是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不参加学科应试、超标、超前辅导及培训,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

(四)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家访对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再摸排,重点是残疾儿童、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子女。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必须入户跟踪、帮扶到位,不能让任何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失学、辍学;针对学习较吃力的学生,要采取家访等形式加强沟通,帮助学生建立学习兴趣。二是假前要加强在校生管理,对于无正当理由请假超过半个月的学生,各校要建立学生请销假日常统计机制,要加强沟通联系,掌握学生去向,与家长做好沟通,对于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加强跟踪管理,严禁出现学生不知去向,不知所踪的情况发生。

(五)坚决杜绝乱补课、乱办班等违法行为。各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在职教师(含临时聘用教师、民办学校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将对违规进行或参与培训的在职教师依法从重处罚。教师“八小时”工作以外要严于律己,注重私德,尤其是假期期间,坚决杜绝涉黄涉赌涉毒、打架滋事、酒驾醉驾、公共场合出现不当言行等有违师德师风、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发生。

(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假期学校主要领导外出必须事先向教育局请假。

五、学校安全工作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班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预防食物中毒、预防意外伤害、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家校沟通,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二)一是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按照《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尽职尽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做到24小时无缝隙连接。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遇到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

(四)各学校要将假期安全检查、值班值宿安排及本学期安全工作总结,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股203室

              乌兰浩特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